气候变化诉讼比较研究——基于两起“弃风弃光”环境公益诉讼案展开的分析Comparative Study of 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Analysis Based on Two Environmental Public Litigation Cases for “Wind Power and Solar Power out of Service”
陈微;
摘要(Abstract):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碳排放国,其气候变化应对举措在全球治理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治理的同时兼顾我国的核心利益,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司法审判发挥的作用受到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法院尚未受理过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诉讼"案件,但民间环保组织针对"弃风弃光"现象提起的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视为我国环境司法在"准气候变化诉讼"领域的开展和探索。气候变化中的不确定性是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尤其是气候变化是否会带来实质性的环境损害,是否会产生"环境公共利益"受损的客观现象,亟需人民法院在实体审理中加以解决。
关键词(KeyWords): 环境公益诉讼;气候变化诉讼;弃风弃光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陈微;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NASA今天公布的这段视频,是对‘北极冰川融化’这个事实最最直观的展示”,载http://www.sohu.com/a/340936357_657160,2019年10月4日访问。
- [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7月《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第28页。
- [3]碳排放量交易:《排名前十五位的国家碳排放量数据和占比汇总分析》,载http://www.tanpaifang.com/tangu wen/2019/0709/64569.html,2019年10月10日访问。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第14条: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置范围,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完善电网运行管理,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 [5]杜欣:《我国弃风弃光现象的成因及对策分析》,载《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年第19期。
- [6]中国能源报:《2015年我国电源发展年度分析及2106年展望》,载http://www.cpnn.com.cn/cpnn_zt/dsj/dlrsb/201605/t20160504_888601.html,2019年10月11日访问。
- [7][日]兼子一、竹下守夫:《民事诉讼法》,白绿铉译,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 [8]周珂、林潇潇:《环境损害司法救济的困境与出路》,载《法学杂志》2016年第7期。
- [9]国家能源局:《李创军副司长介绍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载http://www.nea.gov.cn/2019-10/29/c_138511525.htm,2019年11月3日访问。
- [10]沈跃东:《气候变化政治角力的司法制衡》,载《法律科学》2014年第6期。
- [11]See Massachusetts v.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127 U.S.438(2007).
- [12]《京都议定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根据条约“不少于55个参与国签署该条约并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附件中规定国家在1990年总排放量的55%后的第90天”开始生效的规定,条约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美国虽然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随后第一个宣布退出了《京都议定书》。
- [13]黄文旭:《域外气候变化公益诉讼的发展动态》,载《人民法院报》2019年12月20日,第8版。
- [14][荷]Dimitri de Boer,《欧洲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经验》,载《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9年第6期。
- [15]《巴黎协定》是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该协定未201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巴黎协定》主要目标是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限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前工业化时期水平之上的1.5摄氏度以内。2016年10月5日,《巴黎协定》达到生效所需的两个门槛,并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 [16]The Editorial Board:Trumps Deceptive Energy Policy,载http://www.nytimes.com/2018/02/04/opinion/trumpenergy-policy.html.2019年10月11日访问。